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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咋维权?县人社局、司法局给你出“点子”

时间:2015-11-26 10:15:25      字体:  打印  播放
竹溪新闻网讯(通讯员李耀武、张立红)进入年关,是农民工讨薪维权的高峰。近日,竹溪县司法局、联合人社局开展“拖欠劳动者工资专项整治月”活动,并针对外来工、农民工遭受侵害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提醒广大外来工、农民工从三个方面依法维护。
一要注意保留证据。重点提醒民工注意保留与用工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等收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和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等,有了以上这些材料当自己权益遭受侵害时,起诉的时候可以当做证据使用。
二要注意维权时效。提醒民工注意权益受到侵害投诉时效和受理条件。如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有明确被投诉用人单位,且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对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案件时效期间为1年,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调解程序解决、法院审判程序等形式解决,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要选择正确的维权渠道。对于拖欠工资、医疗保险等侵权行为,民工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同时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追讨,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确有困难的民工实行法律援助,免受服务费用,确保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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