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明:2010年7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江苏张家港市打工期间,于7月31日17时许串至该市南丰镇永联村江南农耕文化园附近盗窃马永娟一辆价值1000余元红色“金邦”牌踏板式电动车,被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2011年3月初,王回家后不思悔改,在我县城关地区疯狂盗窃电动车,将盗窃来的电动车撤卸电瓶变卖或整车变卖到个体收旧点,获得赃款1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彭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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