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8日上午,竹溪县公安局龙坝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徐某某报警称:昨天傍晚,自己到方家寨(小地名)坡地赶牛回家时,被他人架设的电网击伤腿部。
民警迅速开展案件调查。伤者徐某陈述:27日傍晚时分,其到方家寨山坡上赶牛回家,突然感觉左腿膝盖上方被一个东西袢住,只见火花一闪,接着就是一阵刺痛,浑身发麻。其转身跑出老远,后查看身体,发现左腿膝盖上方外侧的棉裤被烧了一个大洞,里面的皮肤起了一个大大的水泡。
按照徐某提供的方位,民警爬上山坡查看,发现有一根铁丝,被小树枝支撑着,沿着坡地边缘,呈扇形排开。随试探着对其进行清除,经过清除,该电网足足延伸了约300余米,用于固定铁丝的木桩有20余个,还有3个电瓶和10余个布设电网的小机关。
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很快找到了私架电网的行为人朱某某,其供述该电网是自己在26日布设的。
2015年1月8日,经竹溪县公安局裁决,朱某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并赔偿伤者各种损失5千元。走进拘留所的那一刻,朱某感叹道:“这次真是赔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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