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居民用户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第一终端每月不得超过25元;副终端每月不超过8元;有线电视入户安装费每户不得超过300元,保障传输不少于50套基本节目和节目指南等服务内容,并向用户履行有线电视开通、报停、复机、过户、销户、迁移、故障排除等义务,且不得收取费用。
此外,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不盈利原则核定,不得强制推销高清数字机顶盒;互联网电视加载及附属设备价格,按成本与合理利润原则,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