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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解决林权纠纷做到“四不”
时间:2009-03-24 10: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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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林政改革在全县各地稳步推进。县林业局在工作过程中,做到“四不”,妥善解决林农间林权纠纷。一是执行政策不变通,注重事实,尊重历史,规范程序,严格操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动摇;二是细致工作不马虎,把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疏导说服工作入心入脑;三是抢抓时间不拖拉,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镇),未雨绸缪,及时做好矛盾纠纷的梳理排查工作,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宣传工作不放松,把林改政策不折不扣地交给农民,让农民做林改的“明白人”。(胡金波鲍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