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查摸底岗位开发基本情况,我县抽调专人组成两个调查小组,深入社区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全县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社区进行了走访调查后,明确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对象和条件是,凡具有本县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的“4050”失业人员、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根据公益性岗位设置向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考试和面试、确定并公示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录用手续。
同时,建立和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措施。明确用人单位、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管理及监督责任,建立公益性岗位申报、空岗报告、台账管理等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实行公益性岗位实名制动态管理。
据悉,我县今年拟开发公益性岗位数1000个,目前已开发1179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033名。(黄蕊朱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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