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沙9月18日专电(记者谭畅)记者18日从湖南省津市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一起父子协议断绝关系引发的赡养纠纷案。法官判定血缘关系不能凭一纸协议了断,子女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赡养父亲。
据介绍,原告刘某年近70岁,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刘某年轻时与妻子感情不和,于1980年离婚。刘某离婚后长期外出务工,三子女由母亲抚养成年。这导致刘某与三子女产生矛盾,4人因此签署了一份“断绝父子关系协议”,注明刘某的生活不用子女负责。最近,由于刘某没有收入来源,加之体弱多病,便一纸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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