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例》是我省首部省级邮政地方法规,体现“严管”思路,其中,野蛮分拣、积压邮件、强迫误导用户使用指定业务等3种行为,将被处以2000元至3万元罚款;不加盖验视专用章的行为若逾期未整改,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快递运单和电子档案在保管满一年后未集中销毁或删除,处以3000元至5万元罚款。
省邮政管理局表示,为确保《条例》落实到位,该局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进行快件开箱验视,避免“夺命快递”事件发生。消费者如遇服务质量问题,可拨打12305邮政业申诉热线举报,企业需在受理10日内处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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