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汽车、摩托车等几大类家电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是一项重要惠农政策,是当前国家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拉动经济增长的又一新途径。为确保惠农政策惠及于民,县财政局把落实家电下乡的财政补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家电下乡的各类政策,为家电下乡服好务,为广大农民朋友服好务;另一方面,严格把好补助资金发放关口,切实做到“四个一致”、“两个及时”,即在审核材料时,做到人身份证与发票购买的姓名一致,发票价格与产品限价范围一致,产品标识与购买产品一致,购买产品数与限购数一致;做到申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审核通过应予拨付的,及时到位。(严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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