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生 > 正文

谁让带薪休假成了“镜花水月”

时间:2009-03-10 09:22:37      字体:  打印  播放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经1年多了,这个旨在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条例,实际执行得如何呢?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提出恢复五一黄金周,又将带薪年休假这个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连日来,记者随机采访了我市50名不同行业的劳动者,其中有近7成受访者表示自己没有享受带薪休假——

■记者 李娟

7成人群应休而未休

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近一半受访者都把这个“能休假又能拿工资”的好事当成一种笑谈,还有不少劳动者向记者抱怨取消黄金周让他们彻底失去了休假的机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担心因休年假而丢掉饭碗。
“带薪休假?拉倒吧,除非你不想干了。”说起带薪休假,在一家计算机培训学校当老师的朱月娇一脸的不屑一顾。她告诉记者,她在这家学校已经工作5个年头了,到现在合同没有签, 三金单位也没有买,更不要提带薪休假了。以前有黄金周的时候,一年还可以休两个长假,现在取消了五一黄金周,休息的时间更少了。“说来说去都是为了保住这个饭碗,好多和我一起从外地打工回来的朋友们现在还在酒店里端盘子洗碗,有的还没找到事情做,成天在家里玩。我能在这里当老师已经很不错了,况且我们学校从来都没有带薪休假的规矩。”
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的杨英向记者诉苦,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寒潮中,公司业务大幅萎缩,“去年11月底时已有两人被裁掉,人心惶惶的,谁敢休假?不是不想休,而是不敢休。国家出台这个政策的本意是好的,但实际执行起来就变味了。现在好好工作还不一定能保住饭碗,哪里还敢向公司要求这个呀。”
在市内一家从事模具加工数控专业的刘城说,自己的工作属于三班倒,一班8个小时,根本没法休假。因为休假可能导致3个后果:休假日里领不到工资;无人接班,生产秩序被打乱;被视为工作不积极而连累年终奖。如果你非要休,那就意味着下岗。
记者采访后发现,只有少数在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和一些大型企业的员工享受到了带薪年休假的待遇,绝大多数在经营性企业工作的劳动者,没有休过带薪年假。

不休假谁拿到了补偿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然而,在本报记者随机调查的30多名未休年假的劳动者中,没有一人拿到了300%的工资报酬。
对此,市内一家汽配公司的负责人并不避讳。在该公司,工人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加工一件配件提成一笔钱。工人休假,产品就会减少,公司老板会想方设法给员工休假设置障碍。“工人休假不上班本来就已经给公司造成损失,怎么可能还给他3倍工资补偿?”该负责人如是说。
一家装修公司的公司老板则说,他从没接到过雇工的“休假申请”,像装修这种行业都是很讲究效率的,完不成任务不能按期交房,公司还要追究员工的违约责任,所以员工都是干一天活给一天工资,实在想休也可以,休一天扣一天工资,但到期完不成任务自己负责。
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人事部经理说,去年该公司不少员工获得了年休假。不过,那些未休假的员工未拿到300%的补偿。

谁让带薪休假成了“镜花水月”

“人们的休假观念比较淡薄”,市劳动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无论是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对休假的重视程度不够。休假权在很多情况下被打折,有的甚至直接遭变相废除。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劳动力供求失衡,目前国内的劳动力供大于求,很多人获得岗位已属不易,即便明知单位的做法违法,往往也就忍了。”
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员工带薪休假会增加运营成本,降低利润率,上面的制度到了下面就会走样。
实际上,国务院的休假规定中也有处罚性条款,比如,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采访中,市劳动监察支队一位负责人说,不要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法,就连向政府部门投诉的都没有,在劳资双方的关系中,普通劳动者处于明显弱势,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与用人单位翻脸。

我国休假制度改革历程

1994年3月5日 我国新工时制实行的第一个休息日。
1995年3月25日 国务院重新发布修改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每周工作时间改为40小时,即实行双休日工时制,从当年5月1日起实施。
1999年9月18日 国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增加公众法定休假日。春节、五一和十一法定休假3天,再加上调整的前后两个双休日,就形成了每年3个7天长假。
2007年12月18日 新修改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公布,2008年中国“小长假”即周末连休3天的假期增至5个。元旦、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及中秋节均放假3天。原有的3个为期7天的黄金周缩减至两个,分别为春节和国庆节
2008年1月1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开始实施
2008年9月21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施行,职工能享受带薪休假。(据新华网)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