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对2005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根据统计报表和各部门自查上报的数据逐一核对,摸清底数,做到不漏一件。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程序,由自查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层层把关,逐一检查,填写案件质量检查情况登记表。认真落实案件质量检查工作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案件质量自查责任人,检查案件人员对所检查的案件负责,案件承办人对所承办的案件负责,对案件质量检查出现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该院对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情况实行每周一检查、一通报,及时督办进度,总结工作经验。对工作进度慢和质量不高的部门,在通报批评的基础上限期整改。
(毛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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