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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坝撤乡设镇获省、市、县三级批准

时间:2010-08-16 08:26:30      字体:  打印  播放
七月中旬,省政府批准同意竹溪县撤销龙坝乡,设立龙坝镇。
八月九日,县人民政府转发鄂民政发[2010]30号文件,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从即日起撤销龙坝乡,设立龙坝镇。
日前,龙坝乡也已将省、市、县《关于同意撤销龙坝乡设立龙坝镇的批复》(鄂民政发[2010]30号、十民政发[2010]97号和溪政办发[2010]101号)通知转发给各村支部、乡直各部门。依据相关文件,我乡将择日举行乡改镇挂牌仪式。(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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