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竹溪县建设局成立专班,从现在起至3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旨在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此活动以推进建筑节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题。主要内容是宣传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条文内容、制度要求、法律责任;严格贯彻实施《条例》,健全建筑节能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建筑节能闭合管理程序,强化建筑节能各方主体责任;宣传普及建筑节能知识。活动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印制宣传册、出动宣传车、现场咨询与演示、张贴标语横幅、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和全面报道,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同时,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材料、产品及设备等行为。
据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由国务院公布,从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张俊龙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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