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
我县严格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2010-04-02 10:02:32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播放
为使最低工资标准落到实处,近段时间以来,县劳动和保障局组织专班在县域范围内开展了关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从目前调查的瑞诚水泥厂、创艺皂素有限公司、华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县第二建筑公司等县内部分企业情况来看,餐饮服务行业月工资水平较低,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标准为500元/月,实际发放最低为700元/月,建筑制造行业工资水平较高,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实际发放最低为1200元/月。各企业都严格执行了最低工资标准450元/月,没有出现违规现象。(刘诗江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