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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新增南水北调生态补偿资金425万元

时间:2010-03-24 10:19:29      字体:  打印  播放
近日,从县南水北调办公室传出消息,我县又新增南水北调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425万元,至此,我县该项资金达到了4390万元。
我县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影响控制区,是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县”。按照“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和建立节水型社会”的原则,加强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使境内河流水质得到改善。去年,省南水北调办公室、省财政厅结合我县实际,增加了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我县生态保护。(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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