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航局发布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从十堰武当山机场获悉,6月28日至29日十堰武当山机场共处理不合规定充电宝247个。
6月28日,十堰武当山机场在安检现场增设了3C认证检查专岗(维序岗),对待检区域旅客携带的充电宝逐一核查3C认证标识。对标识模糊、无3C认证或认证信息存疑的充电宝,依规进行暂存或劝弃处理。当天,共处理不合规定充电宝152个,其中自弃145个,暂存7个。
十堰武当山机场增设了3C认证检查专岗
截至6月29日,十堰武当山机场已处理不合规定充电宝247个。
十堰武当山机场处理的不合规定充电宝
据了解,目前充电宝的3C标志认证已经是国家强制标准。2023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对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自2024年8月1日起,未获得CCC认证证书和标注认证标志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3C标志成为充电宝的强制性要求。
具备3C认证的充电宝
如何判断你的充电宝能不能“飞”
十堰武当山机场相关人士提醒旅客,登机前请务必自查以下三点:
1.有无3C认证。合格产品本体或包装印有“CCC”标志,可在认证官网扫码核查;
2.是否为召回型号。可登录国家召回信息平台或品牌官网查询;
3.标识是否清晰可辨。脱落、模糊、贴纸造假等一律视为不合格。
乘机携带充电宝要符合这些要求
民航局发布的《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对充电宝的规格、运输方式及使用均有明确的要求。
1.关于容量:飞机上充电宝的容量有严格的限制。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大于160Wh的充电宝,是不可以带上飞机的。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2.关于携带: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同时需要注意,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不得超过两块。
3.关于使用:在飞行过程中不得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武当山机场提醒广大乘机旅客,请提前查验携带的充电宝是否有“3C”标志以免影响出行。
旅客如有疑问可拨打问询电话:
0719-8876888/8876999
( 责任编辑:邵博汉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