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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自己远离洗钱——中国人民银行竹溪支行反洗钱知识宣传

时间:2012-11-02 09:00:37      字体:  打印  播放
一、什么是反洗钱,开展反洗钱有什么重大意义
洗钱,简而言之就是把“黑钱”合法化。洗钱是经济领域的重大犯罪行为,扰乱国家的金融和社会管理秩序,并妨害正常的司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打击洗钱犯罪是破获贩毒、走私案件及遏制收受贿赂、贪官外逃和转移资金的有效措施。
二、洗钱活动的主要手法
当前,国内外的洗钱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手法:第一,利用合法的金融体系洗钱。不法分子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清洗赃款,特别是有一些犯罪嫌疑人使用假的身份证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用于转移和藏匿非法所得及其收益。
第二,利用地下钱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出境。地下钱庄是我国部分沿海和边境地区出现的非法的金融组织,它从事买卖外汇、跨境转款等非法经营业务活动,滋生和助长贩毒、走私等严重的犯罪,破坏国家的金融秩序。第三,利用互联网进行洗钱。不法分子利用网上银行转移赃款,有的还通过网上赌博,把黑钱洗白。第四,通过现金的走私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随身携带或将大量的现金藏匿于交通工具出入境。第五,通过投资进行洗钱。不法分子通过投资兴建宾馆,开设公司,购买商品房,投资房地产等方式进行洗钱;有的甚至在境外开设公司,为其犯罪所得披上合法的外衣。
第六,利用进出口的贸易进行洗钱,通过虚报进出口价格或伪造有关的贸易单据等方式跨境转移赃款。第七,利用证券期货市场进行洗钱。为达到把“黑钱”“洗白”的目的,有些不法分子使用支票存入资金,然后将其作为证券期货市场内受获得资金转移,有的买入股票后,将股东账户和其中的股票转托到其他的证券公司,然后将股票卖掉,提取现金。
三、远离网络洗钱陷进
截至目前,我国网民数量已高达5亿多人。在我们获得网络时代的快捷信息和高效沟通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在更广的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破获的网银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警示我们,对于网络信息要自己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像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占一时便宜而最终落入骗局。
四、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自身负责。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确保金融机构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网上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性。一个为您频繁“通融”、违法经营的网上钱庄可能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让犯罪的黑手染指您的账户。您能放心让这样的网上钱庄帮您打理血汗钱吗?
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五、不要出租或借出自己的身份证
出租或借出自己的身份证,可能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反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名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六、不要出租或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贩毒、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犯罪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反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七、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利益诱惑,使用自己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您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八、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1.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配合金融机构通过联网核查身份证证件的真实性,或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配合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2.大额现金存取款,请出示身份证件。
凡是存入或取出5万元以上人民币或者等值1万美元以上外币时,金融机构需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这不是限制您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保护您的资金安全,创造更纯净的金融市场环境。
3.他人替您办理业务,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当他人代您办理业务时,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特别提醒,当他人代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您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4.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金融机构只能对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通知客户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新。超过合理期限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九、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利益,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每个公民都有举报的义务和权力,我们欢迎所有公民举报洗钱犯罪及线索。所有举报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反洗钱案例 :
一、不翼而飞的网银巨款
1.张先生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提示他的网银需要升级。张先生立即登录短信提供的网址,进行操作。
2.两天后,张先生再次登录网银准备给家人汇款时,发现账户中的上百万元已不翼而飞!警方调查发现,这是一个典型的“钓鱼网站”诈骗案。
3.“钓鱼网站”与真正的银行官方网站非常相似。
4.犯罪分子利用窃取的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网上银行,将受害者资金转到其所控制的账户,并通过ATM多次提现,完成洗钱。
二、网络诈骗的集资通道
1.李某在网络上发布高息借款信息,谎称经营各种高收益项目。李某常在第一笔借款后按时偿还本金和高额利息,在获取他人信任之后,即以各种理由拒绝兑现借款承诺。
2. 赵某在明知李某进行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账户交给李某使用,用于接收各种受骗款。
3.赵某用银行账户的钱代李某购买别墅、商铺和住宅。
4.案发后,李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入狱,赵某也因洗钱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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