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闯红灯违法等行为,县交警大队持续开展“敲门行动”,快看看又有谁被“敲门”。
鄂C599R7
2024年10月10日9时42分,孙某垚驾驶鄂C599R7小型车,在鄂陕大道客运站斑马线处不礼让行人,被竹溪大队稽查布控查获并依法予以处罚。当日,民警对其开展“敲门行动”,驾驶人现场签订《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并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鄂C5B727
2024年10月5日10时42分,郭某福驾驶鄂C5B727小型车,在鄂陕大道一中队路口红绿灯处闯红灯,被竹溪大队稽查布控查获并依法予以处罚。当日,民警对其开展“敲门行动”,驾驶人现场签订《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并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鄂CY0307
2024年10月10日10时55分,杨某洪驾驶鄂CY0307小型车,在鄂陕大道三堰桥禁止左转,被竹溪大队稽查布控查获并依法予以处罚。当日,民警对其开展“敲门行动”,驾驶人现场签订《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并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鄂C00E75
2024年10月9日9时14分,郭某军驾驶鄂C00E75小型车,在鄂陕大道客运站斑马线处不礼让行人,被竹溪大队稽查布控查获并依法予以处罚。当日,民警对其开展“敲门行动”,驾驶人现场签订《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并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鄂C1BJ71
2024年10月8日10时36分,刘某华驾驶鄂C1BJ71小型车,在鄂陕大道江西管红绿灯处闯红灯,被竹溪大队稽查布控查获并依法予以处罚。当日,民警对其开展“敲门行动”,驾驶人现场签订《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并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竹溪县交警将持续开展“敲门”行动,下一个“敲门”的会是你吗?文明城市需要你我共同创造,文明交通需要我们人人参与。共同抵制交通陋习,打造文明和谐交通环境,请您坚决践行、积极参与、率先垂范。
( 责任编辑:邵博汉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