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难攻坚,让民生工程惠及更多地百姓
县医改办三年医改工作综述
(记者张 涛 通讯员李 婷)医改工作自推进以来来,按照各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升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得实惠,医疗卫生事业得发展”为目的,遵循“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统筹安排、全面推进,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如期完成了三年医改各项任务,五项重点改革和专项医改任务的重点指标均已达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便利性明显提高,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医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民生、民心工程真正地让百姓得实惠。
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 355家,基本形成了以县直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民营医院和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医疗预防保健网。具体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扩面提标成效明显。一是截止今年9月底全县新农合参合人数达28万人,参合率达98.55%,比去年高3.45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28万人和4.72万人,参保率100%,超额完成了省规定指标。二是加大医疗救助范围和力度。我县不断地加大对城乡低保对象降低了救助起付线,特别是对无收入、无子女、无自理能力“三无”对象和重残对象取消了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50%以上。三是提高医保支付比例。我县从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5%、80%、75%,城镇居民住院费用报销在一级医院报销达到80%。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达70.6%。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居民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所有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已全部实现了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或结报。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患者,在医保支付比例上给予倾斜。四是在稳步扩大覆盖面的基础上,着力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今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保险和新农合政府年人均补助标准由200元提高到240元,人均筹资水平达到290元,对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权益,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负担,维护医疗机构公益性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实现全覆盖。自2010年12月26日起,全县15家乡镇卫生院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县医改工作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以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实行零差率销售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彻底破除了“以药补医”的旧机制,重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从2011年4月1日,全县15家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使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和湖北省增补的177种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实现了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覆盖全县37万人口,覆盖率100%,药品销售价格较之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之前下降了38.7%,门急诊次均费用下降13.84%,住院次均费用下降16.32%,年减轻就医患者负担1000余万元,看病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群众对医改的满意度为100%。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实现了每个行政村都设有村卫生室或联办村卫生室,其中8个示范村卫生室、3所达标中心乡镇卫生院已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二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基层卫生人员参加国家农村卫生人员培养。三年来,全县先后派出72人参加省卫生厅举办的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取得了全科医师证书。以县为单位举办了一期乡村医生培训班、三期基本公共卫生培训班、一期产科医生培训班和一期重症医学专业知识培训班,共培训基层卫生人员900余人次。三是实施县乡医院对口支援,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基层医疗卫生门诊数量、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使群众看病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明显加快。2012年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7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面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以户为单位的“一户一卡通”向“一人一卡通”转换工作已接近尾声,使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更加便捷。全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25元/年。截止3月底,全县已累计建立纸质档案30.32万人,录入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27.17万人,电子建档率达73%,其中农村居民18.82万人,城镇居民8.35万人。已累计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17633人,登记管理糖尿病患者2166人,管理重症精神病患者1008人,15岁以下补种乙肝疫苗2.3万人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82%,产后访视率92.35%,为4318名孕产妇免费进行了HIV母婴阳性检测,为2716名孕产妇补服了叶酸,为2584名新生儿免费进行了疾病筛查。
公立医院改革正在筹备酝酿之中。我县坚持“城乡一体、均衡发展、公益回归、群众受益”的改革原则,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挂县带乡连村”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积极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以县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为契机,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病人满意率作为重要改革目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院管理,改善医疗服务,全面积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一是进一步推行导医、陪检、送检服务,优化门诊诊疗流程,简化就医手续,开设节假日门诊,广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二是制定并落实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三是推行电子病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行为管理。四是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治理商业贿赂。五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合理待遇。六是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大力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和引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剥离。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1]91号)文件要求,我县于2011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核实、锁定上报工作。经省审计厅最终认定的债务资金共计1664.06万元。今年,县医改办按照县政府部署,组织卫生、财政、审计、人社、编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对全县15个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锁定债务再次进行了逐院核实和确认,有效地保证了债务锁定的真实性,为完成债务认定和剥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按照全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县研究制定了《竹溪县村卫生室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方案》,从2011年10月1日开始在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比省规定时间提前1个月,在12月31日前实现了“两个覆盖”、执行了“两项制度”,有效的筑牢了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的“网底”。同时,加大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在2011年两次共培训乡村医生473人次。积极组织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全县有32名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质,有202名乡村医生取得了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逐步提升,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结合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上明确了乡村医生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完善了乡村医生绩效工资考核标准,基本实现了一体化管理。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有效的筑牢了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的“网底”。
今后,县医改办将深入推进三大重点改革巩固完善三年成果。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继续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使全民基本医保制度不断完善;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同时,继续深化基层综合改革,有效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快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大力培养和培训全科医生。三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统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大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统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才队伍建设、医疗卫生信息化、药品生产流通和医药卫生监管改革以及卫生法制建设等工作。
在“十二五”期间,县医改办将进一步坚持改革的方向不动摇,改革的决心不松劲,改革的力度不减弱,巩固夯实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坚定不移地推动医改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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