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是行人的“安全线”,也是体现城市形象的“文明线”。车让人,是文明,人让车,是安全。但仍有极少数司机依旧“横冲直撞”,缺乏文明与安全意识,6月12日,竹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处罚,同时将开展“敲门行动”通报相关责任人所在单位、企业或社区,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以此为戒,做到文明礼让、规范行车。
一起来看看本期被曝光的不礼让行人车辆都有哪些?
车牌:蒙DX635L地点:竹溪县鄂陕大道客运站路段
车牌:晋AJ1P87地点:竹溪县鄂陕大道客运站路段
车牌:鄂CB139N地点:竹溪县鄂陕大道客运站路段
车牌:鄂CA666U地点:竹溪县鄂陕大道客运站路段
车牌:鄂C318B2地点:竹溪县鄂陕大道客运站路段
车牌:鄂C97V55地点:竹溪县鄂陕大道客运站路段
车牌:鄂C70X99地点:竹溪县鄂陕大道客运站路段
车牌:鄂C010J3地点:竹溪县鄂陕大道客运站路段
车牌:鄂C8A1V6地点:竹溪县鄂陕大道客运站路段
车牌:鄂C5E787地点:竹溪县鄂陕大道客运站路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对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如何正确礼让行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依法处罚。
交叉路口右转或左转车辆
右转、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文明交通,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机动车和行人都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成为文明交通的参与者、践行者。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竹溪交警将持续曝光,别让自己“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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