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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退货!我县公示承诺名单

时间:2024-05-14 08:57:45    来源:十堰发布  字体:  打印  播放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制定印发《十堰市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使无理由退货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我县共有30家线下实体店加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名单,详情如下:

据介绍,自2020年全市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承诺活动以来,共有344家实体店参与承诺。经初步统计,近三年来,全市大型商超累计办理退货28.6万件,退货金额达2617万元。

为让消费者在线下实体店消费真正拥有“后悔权”,此次出台的《指引》列出了22条具体措施,从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实施原则、工作规则、经营者告知义务、动态管理机制、纠纷解决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指引》明确

按照“政府鼓励倡导、经营者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经营者作出退货时限更长、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经营者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发放“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经营者践诺的情况,接受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管,接受所在地消委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同时,《指引》明确了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应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和商品本身、配件、标识、保修卡、说明书、外包装等齐全。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调试的,视为商品完好。

十堰市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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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的出台既打消经营者的顾虑,同时也为消费者争取线下购物的“后悔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共建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希望更多线下实体店主动加入承诺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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