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民公共行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增强文明意识,着力提高城市创建整体文明程度及市民文明素质,自4月19日起我县常态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活动,对不文明交通陋习,进行公开曝光。
8月2日,继续来曝光一批溪城不戴头盔的“骑士”,请大家引以为戒↓↓↓
“不戴头盔”专项曝光
违法行为: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头盔,小黄车违法载人
违法行为: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头盔
戴好安全头盔=守住生命线
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者
请自觉戴好头盔,遵守交通规则
切勿让安全头盔沦为摆设
戴上头盔,扣好卡扣
正确佩戴好头盔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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