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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4天!一场国家级赛事即将在竹溪启幕

时间:2025-06-16 18:04:32      字体:  打印  播放

当炽热的阳光点燃夏日的激情,一场国家级垂钓盛宴正蓄势待发距离2025年中华垂钓大赛“楠木湖杯”湖北竹溪选拔赛开启。仅剩4天!

国家级垂钓盛宴赛事倒计时04天

楠木湖畔·精彩上演

6月20日至22日,这场国家级赛事将在竹溪县新洲镇楠木湖精彩上演。诚邀您共赴这场垂钓盛宴!目前,报名还在火热进行中,欢迎大家积极报名参赛。新洲镇楠木湖正以诗画般的山水田园和浓郁的乡村烟火气,迎接八方游客的到来。

赛事详情如下

2025年中华垂钓大赛“楠木湖杯”湖北竹溪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积分认证单位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二、指导单位

湖北省钓鱼协会

三、主办单位

十堰市体育局

竹溪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竹溪县文化和旅游局

竹溪县新洲镇人民政府

五、协办单位

竹溪县全民健身中心

竹溪县钓鱼运动协会

六、支持媒体

CCTV5、四海钓鱼频道、快乐垂钓频道;CAA官网及公众号、中钓聚力小程序、《搏鱼天下》电子刊、《中国钓鱼》杂志、海峡钓鱼网;快手、抖音相关自媒体;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湖北省钓鱼协会公众号、抖音号。

七、赛事类别

CAA四类积分赛,湖北省钓鱼协会一类赛。

八、参赛人员

全国年满18-7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两人一队,限报150个队(300人)。

九、比赛时间

2025年6月20日—6月22日(6月20日为报到日)。

十、比赛地点

湖北省竹溪县新洲镇楠木湖。

十一、比赛项目

7.2米以内手竿钓混合鱼团体重量积分赛。有效鱼:体长超过8厘米的有鳞鱼。

十二、竞赛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比赛进行两天,一个队两名运动员在同一钓位同时做钓。赛场分为A、B两个大区,每个大区设5个分区。运动队通过抽签第一天参加6小时的7.2米以内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第二天换大区参加5个小时的7.2米以内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

(二)比赛为分区积分竞赛制,按运动队两场比赛的总积分排定最终名次,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单场积分、总重量直至抽签决定名次。

(三)本次比赛饵料自备,饵料规定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物质和添加剂;

2.严禁使用虫饵、活饵、拟饵。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奖励总成绩前五十名运动队,前三十名运动队将获得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及湖北省钓鱼协会相应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积分,并获得名次证书,获得奖金的运动员需依法纳税。

第一名:奖金50000元、奖杯、获奖证书;

第二名:奖金20000元、奖杯、获奖证书;

第三名:奖金5000元、奖杯、获奖证书;

第四名至第六名:奖金3000元、获奖证书;

第七名至第十名:奖金2000元、获奖证书;

第十一至二十名: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第二十一至五十名:奖金600元、获奖证书。

十四、赛事服务费及报名、报到

(一)赛事服务费

600元/队(300元/人)。每队将获得组委会发放的防晒服两件,帽子两顶,鱼护一个。比赛时必须全程使用,组委会提供比赛当日的午餐及饮用水,其他交通食宿费用由运动队自理。报名成功后中途退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报名联系人

“中钓会员”小程序报名事宜管理员:李毅,17710388898;

本地报名联系人:黄军,电话:13733554911;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16点。

(三)注册及报名缴费

1.注册: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完成“中钓会员”小程序个人信息注册。进入小程序后,到“个人中心”页面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资料。包含输入报名参赛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经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完成注册。

2.报名及缴费:已注册“中钓会员”的运动员进入小程序主页面后,通过“赛事”按钮进入到赛事页面,选择“淡水”,在赛事列表中找到自己需要参加的赛事,通过赛事的“报名”按钮按提示进行报名及交费操作。含有团体赛事的,团队所有队员必须事先在小程序上完成会员注册操作,然后按提示录入团队队员的信息。

3.赛事保险:线上报名交费完成后,将进入到赛事保险购买流程。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保险,否则将不能参赛。在保险产品选择页面,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确认后,将弹框显示一个网址链接。将这个链接复制到浏览器后,打开网页,根据提示继续后面的操作,直至完成支付并显示包含“保单号”“投保人”等信息的页面。已经完成报名操作的信息,可以在小程序的“会员中心”的“我的订单”中进行查询报名及保险信息。只有显示报名订单和保险订单都正常后才表示报名完全成功,否则将不能参赛。

(四)报到

参赛运动队请于2025年6月20日10:00-16:00到十堰市竹溪县新洲镇报到。报到前需到“中钓会员”小程序中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报到时需出示本人在“中钓会员”小程序中的二维码,并严格按如下程序:填写报名单——确认报名——扫码报到。

十五、裁判员

本次赛事总裁判长由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指派,成统裁判长必须经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认可,其他裁判员由总裁判长和主承办方协商选派。

十六、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当场参赛的运动员对其他当场参赛的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其他任何人无权进行举报。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四)中华垂钓大赛监察委员会成员:苏宝生、马英惠、肖骁、郝卫东、钟宗庭。

十七、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提前购买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否则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十八、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九、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二十、竞赛日程安排

➤6月20日

08:30—15:30 运动员报到

17:00—17:50 开幕式

➤6月21日

07:30—08:00 点检录抽签

08:30—14:30 第一场比赛

➤6月22日

08:00—08:30 点检录抽签

08:30—13:30 第二场比赛

15:00—15:30 闭幕式、颁奖

竞赛规则

一、运动员违规处罚分为:

(一)警告(出示黄牌)。

(二)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他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kg。

(三)取消比赛资格(出示红牌)。

(四)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追加处罚。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黄牌警告。

(一)钓箱(或其他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二)竿包及护包(或其他钓具)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卡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三)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60厘米和50厘米;渔护口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于30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360厘米。

(四)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不允许任何钓组入水。

(五)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

(六)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上、竿尖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

(七)中鱼后,鱼窜离本垂钓区,应尽快将鱼溜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八)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在自己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须经裁判同意。

(九)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十)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一)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十二)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三)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信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影响他人比赛的物品。

(十四)运动员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十五)比赛结束,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十六)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七)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穿戴和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十八)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他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kg重量的处罚。

(一)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5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钓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二)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不得故意将线组入水。

(三)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垂钓区做钓。只允许使用组委员会规定的套数钓组进行比赛。

(四)运动员应坚持自钓、自取和自存的原则。

(五)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六)中鱼后,不得故意放大遛鱼区域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七)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八)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

(九)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一)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信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不能影响他人比赛。

(十二)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无效。PK赛压哨鱼必须解鱼入护,禁止强行入护。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需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需减去所有入护鱼的最大一尾重量。

(十三)比赛结束,未计量前,运动员不得故意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严禁随意走动,围观计量。

(十四)比赛结束后,未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故意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五)运动员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行为。

(十六)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穿戴和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十七)比赛间隙和比赛结束后,无故不配合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者。

(十八)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二)本场为非公饵的比赛,运动员不得携带任何违禁饵料。

(三)任何时间不允许锚鱼。

(四)所有渔获必须计量,不得将渔获倒掉。

(五)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和换卡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违反第二项内容的相关条例规定,情节严重者。

五、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追加处罚

(一)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违反饵料规定情节严重者。

(三)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四)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五)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六)参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以渔会友、放松身心。6月20日至22日,让我们共同聚焦这场国家级赛事。在风景如画的楠木湖畔见证钓友们碧波逐浪、扬竿竞技,欢迎大家的到来!

( 责任编辑:邵博汉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