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起,对县级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今后视季节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国家机关作息时间。
2021年7月29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起,对县级国家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作息时间。今后视季节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国家机关作息时间。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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