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0年7月起开始清理长期挂账往来款项,通过多种渠道催促相关单位及个人前来办理对账及付款手续。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单位及个人未办理相关手续。请以下单位及个人在2021年5月20日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收据、已付款项银行回单等相关资料,到我单位办理对账及付款手续。
特此公告。
附:长期挂账往来清单
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竹溪县营销部
2021年5月7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
我单位于2020年7月起开始清理长期挂账往来款项,通过多种渠道催促相关单位及个人前来办理对账及付款手续。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单位及个人未办理相关手续。请以下单位及个人在2021年5月20日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收据、已付款项银行回单等相关资料,到我单位办理对账及付款手续。
特此公告。
附:长期挂账往来清单
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竹溪县营销部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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