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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执行宽严相济处置政策的公告

时间:2021-05-06 17:14:17      字体:  打印  播放

按照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全县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已启动,本次主要检查种植养殖服务(到户奖补资金)、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大病保险、接受医疗救助、参加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接受大病(地方病)救治、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小额信贷贴息、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油菜轮作试点资金(物资)、农村户厕资金、高龄补贴、大中型水库原迁移民直补资金、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失业保险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等3个方面27类项目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村干部三类人员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

根据上级“四个正确对待,四个从严”宽严相济的处置政策,敦促上述监督检查项目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三类人员于2021年5月20日前主动交待、查纠、整改问题,该退出政策保障的主动申请退出,该退缴资金的主动退缴,主动交待、查纠、整改问题的需在规定时限内向县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情况,提供查纠整改佐证资料,争取从轻或免于处理的机会。在规定时限内未主动交待、查纠、整改问题的,根据情节,将实行“一案双查”,依纪依法从重处理。

特此公告

竹溪县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工作退缴资金待结款物账号:

收款单位:竹溪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户

行:

湖北竹溪农村商业银行人民路支行

82010000000560435-1

 

 

竹溪县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