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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竹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3 17:51:41      字体:  打印  播放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继续发挥好道德模范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学习、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按照相关部署,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竹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委的统一部署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广泛动员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表彰宣传一批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新时代道德典范,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德者有得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乡村振兴、助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以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评选类别

竹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共分五类,即: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每类评选2名,10名,提名奖10名

、评选范围

凡在竹溪县学习、工作、生活或在外地的竹溪籍人士,均可作为推荐对象。中国好人、湖北好人、荆楚楷模、十堰好人(楷模)、最美人物以及道德模范提名奖等作为重点对象优先推荐。往届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再参评。

四、评选标准

第三届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支持竹溪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事迹感人、群众信服、社会认可。

五大类别道德模范标准分别是: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实施步骤

1.启动评选4月底前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下发《关于竹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在竹溪新闻网、竹溪政务网、竹溪电视台、微竹溪等媒体刊发活动消息,公布竹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和评选办法、推荐起止时间等,启动评选表彰活动

2.遴选推荐5月20日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采取属地推荐、系统(行业)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向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各乡镇推荐人选不少于5名(原则上每类不少于1人),县直各单位推荐人选不少于1名。请各单位如实填写推荐表,并加盖公章5月20日前将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xxcwbxcjyz@163.com联系电话:2730101。

推荐人选可优先考虑历届省、市、县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荆楚楷模”“十堰好人”“竹溪好人”等,以及群众举荐、新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

3.审核公示(65日前)评选活动组委会对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集中评议,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公示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候选人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4.表彰授奖7月1日前)。以县文明委名义印发表彰决定,适时举办“竹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对道德模范进行表彰。

5.学习宣传7月1日后)。通过道德模范故事巡讲、巡展、巡演、专题展览等多种形式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的价值取向。

、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把竹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点,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2.坚持群众主体。突出群众主体,坚持面向基层,广泛发动群众推荐,真正把最具代表性、最有公信力的道德标杆人物发掘出来、推荐上来,确保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3.注重学习宣传。要以评选表彰为契机,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贯穿评选活动始终,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全程报道展示道德模范事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运用公益广告、基层巡讲、故事汇巡演、专题展览等形式,大张旗鼓宣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

4.加强关爱帮扶。加强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帮扶礼遇,使他们在工作中得到尊重和优待,体现党和政府关心关爱,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价值导向。

附件:1.竹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表

      2.竹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简介及主要荣誉撰写要求

中共竹溪县委宣传部 

中共竹溪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竹溪县总工会

共青团竹溪县委员会 

竹溪县妇女联合会

2021年416

附件1:竹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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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竹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简介及主要荣誉撰写要求

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简介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主要荣誉,字数1000字左右。

1.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职务(单位名称为全称或规范简称,职务为现任职务;没有单位的,按照“XX县XX乡(镇)XX社区(村)居民(村民)”方式表达)。

2.主要事迹真实准确、重点突出、文字规范、简明扼要。

3.主要荣誉名称规范准确,以市级以上荣誉为主,县级荣誉只列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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