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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行河道清理整治的通告

时间:2012-04-01 08:41:22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了保证河道行洪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委、政府正逐步实施竹溪河流域综合整治和农村河道治理工程。目前水坪段防洪工程已基本完成,近期将实施双河口段河道治理工程,后期综合整治也将逐步推进。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必须对河道进行全面清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占河种植户尽快将种植在河道内的农作物和树木等自行清除;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的所有物品,一律由当事人自行清除;
三、违法采砂者将堆放在河道内的砂石料尽快清除平整,并将机械设施撤离河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在201245日前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或未清除完毕的,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河道治理工程是为民造福的公益性工程,请广大人民群众站在顾大局、识大体的政治高度,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为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共同努力。
竹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一条: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 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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