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二期)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现将下列53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责令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限期未履行的,竹溪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按拒执罪处理。
以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统计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该公告被执行人信息内容最终解释权归竹溪县人民法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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