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最关心、最现实、最紧迫的突出营商环境问题,竹溪县决定开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受理内容
1.在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优化营商环境意见落实上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甚至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
2.在涉企服务中故意刁难、推诿扯皮,不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期办结等制度问题;
3.对企业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4.违规收受企业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违规参加企业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问题;
5.违规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财物、设障刁难;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
6.滥用职权,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问题;
7.其他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服务投诉渠道
1、来信投诉
来信地址: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县政府五楼(营商办518室);邮政编码:442300
2、电话投诉
(1)县 营 商 办:0719—2720189;
(2)县纪委监委:0719——2724364
3、网上投诉
举报电子邮箱:zxxysb518@163.com
竹溪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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