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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应对青岛市可能输入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10-15 09:31:48      字体:  打印  播放

各乡镇(场、局)、县直相关单位:

10月10日以来,青岛市接连报告多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输入传播,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场、局)要按照我省针对中高风险地区来鄂返鄂人员健康管理要求,对9月27日以来所有青岛来溪返溪人员开展排查,并组织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上门免费进行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采样并进行健康管理。

二、客运站、景区、酒店等外来人员流动场所要设置提示标志和专门通道,详细登记所有青岛市来溪返溪人员信息,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三、各乡镇(场、局)要做好村、社区、客运站及电子围栏等途径排查出的青岛来溪返溪人员的管控,对离开青岛市不满14天的人员需进行居家隔离直至离开满14天。相关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需立即报告所在村或社区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四、各乡镇(场、局)及客运站排查出的青岛市来溪返溪人员要及时将信息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联系人:杨巧丽,联系电话:2736337。

五、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对排查出来的青岛市来溪返溪人员信息及其核酸检测信息要及时通过湖北省新冠肺炎信息登记系统上报,严禁漏报、误报。

六、各乡镇(场、局)做好垃圾清运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集中消除卫生死角,定期消毒消杀,营造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

七、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规范运行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同时要加大防病知识宣传,提醒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竹溪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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