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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0-09-17 17:46:16      字体:  打印  播放

广大城乡居民:

为方便城乡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受影响,现将城乡居民缴纳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及征缴标准

(一)医疗保险

1.参保范围: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不受户籍限制。

2.缴费标准: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确定。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

3.缴费时间: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外出务工及其他特殊人员缴费可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到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缴费。

(二)养老保险

1.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适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缴费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政府为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3.缴费时间:2020年12月25日前。

二、缴费方式

(一)湖北税务手机APP缴费或APP代缴

城乡所有参保居民可以通过手机APP直接缴费或为他人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扫描湖北税务手机APP最新版二维码或进入湖北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portal/)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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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村(社区)、学校(园、所)、农林茶场归集。

缴费人在户籍所属村(社区)、学校(园、所)、农林茶场办理居民个人缴费。

户籍在城关镇幸福、西关、东郊、鼓楼四个社区的,在所属社区办理居民个人参保登记和缴费。

直属教育局的一中、二中、职业技术学校、实验中学、城关中学、实验小学、长安学校、思源实验学校、城关镇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县机关幼儿园及所属分园在校学生、幼儿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由学籍所在学校(园、所)负责办理参保缴费。其它乡镇学校(园、所)原则以家庭为单位在所属村缴费。

(三)银行代收。

对于村(社区)、学校(园、所)、农林茶场归集缴费、湖北税务手机APP缴费或APP代缴均不方便的情况下,本着方便、就近的原则,参保居民可以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农商银行及其网点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竹溪县税务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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