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竹溪县正大法律服务所依法接受竹溪县融媒体中心的委托,就近期个别单位和个人利用其他媒介、公众微信号、自媒体擅自利用粘贴、转载、转发、篡改、剽窃、篡改签名等手段,侵害竹溪县融媒体中心运营的全媒体矩阵平台(包括竹溪广播电视台广播频率、竹溪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竹溪新闻网、竹溪政府网、老家网、今日竹溪报、微竹溪公众号、微播竹溪公众号、云上竹溪客户端)的各类作品的不法行为,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凡擅自对著作权人出品的视频、音频、图片和文字作品,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改头换面、掐头去尾、断章取义等方式对原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篡改。更不得擅自将竹溪融媒体中心记者发表的作品冠己之名或与记者联名的方式伪造成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在其他媒介发表,其行为是严重的侵权行为。
二、凡未注明原著作权人(或作品来源)的转载、转发、剪辑、改动作品内容的行为均属侵权行为,利用其他媒介、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刷存在感,吸引公众眼球获得商业利益的相关侵权行为人,应立即停止侵权,立即删除非法转载、转发、剽窃和篡改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作品,使原著作权人的正当权益不受其持续非法侵害,原著作权人创作的劳动成果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
三、从该声明发布之日,凡持续侵权、蔑视法律,损害竹溪县融媒体中心权威和声誉的,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并进行必要的证据保全,依法追究相关侵权单位或个人的侵权责任,彰显法律的严肃性。
四、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揭发依然存在侵权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经查证属实,竹溪县融媒体中心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719-2722699。也可直接拨打竹溪县正大法律服务所龚卫华电话13972477863。
特此声明。
竹溪县正大法律服务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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