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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03-12 17:58:40      字体:  打印  播放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随着新冠肺炎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春耕生产有序展开。近期,天气晴好,气温回暖,农事活动烧荒、烧田坎极易引发森林火情,为进一步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助力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统筹领导。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底线思维,分析春耕生产期间农事用火频繁以及交通运输逐步放开后人员流动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的隐患和压力。包保乡镇、农林场、村组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督办检查,提前谋划部署,掌握工作主动权。统筹疫情防控、森林防火、脱贫攻坚工作的指挥协调力度。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要在防疫的同时,通过大喇叭、广播、电视、宣传标语等多形式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融入疫情防控宣传之中,增强防火意识。

三是严格火源管控。认真履行“竹溪县森林防灭火山头包保行政责任制”,严格落实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禁止在林区边缘500米内烧荒、烧草、烧秸秆、吸烟等野外用火行为。要督促疫情防控、扶贫干部、护林员等基层防控力量在高火险天气内,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制止违规用火行为,严禁火源入山林。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要认真履行火案侦办职责,全力做到发生一起、侦破一起,继续保持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四是加强应急准备。提前准备防火车辆器材维护保养、防火物资储备等准备工作,配备口罩等必要的疫情防护用具,做到有备无患。各地要安排业务工作熟、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火值班员,并安排好带班领导。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出现脱岗、漏岗情况。在接到火情通知后,及时、准确的向县防火办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对已上报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应每隔2小时报告一次扑救进展情况。遇有重大紧急情况,县防火办应立即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严格执行火灾信息归口报告制度和森林火灾日报告制度,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

五是加强巡查督办。县森林防火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要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的督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跟踪督办。对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及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的乡镇和部门,及时将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责任。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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