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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7号)

时间:2020-02-10 17:20:11      字体:  打印  播放

关于暂停全县零售药店销售发烧咳嗽药品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决定自2月10日起,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城乡居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凡是具有这些症状的城乡居民请尽快到附近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附:指定医院名单

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指定医院名单

城区(3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乡镇(15所):各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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