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为做好返溪返汉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返溪返汉人员目前是指在省外的竹溪人员返溪、省内在溪人员返汉,此两类人员可以放行。
二、我县与省内各地(不含武汉)之间、我县与十堰其它各县(市、区)之间人员暂时不得流动,待省市指挥部后续发布相关通知后再行通告。
三、由县防控指挥部群防群控组指导督促全县返汉人员所属乡镇,按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返汉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四、县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负责本辖区高速公路、国道封控点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服务、体温检测、信息录入、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五、返溪人员须填写申请表后,由该人员所属单位或村(社区)向县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返溪人员返回时需携带身份证、申请表等证明文件。
六、返汉人员须提前了解武汉当地的相关政策,并按武汉当地规定提出申请。返汉时,需携带身份证、武汉当地审核意见等证明文件。
七、服务咨询电话:
0719-2722329 0719—110
竹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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