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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竹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

时间:2019-11-12 09:45:53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按照县委、县文明委年初工作部署,决定在11-12月间组织开展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竹溪县学习、工作、生活或在外地的竹溪籍人士,均可作为推荐对象。往届县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再参评。

二、评选标准及类别

第三届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支持竹溪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事迹感人、群众信服、社会认可。

竹溪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共分五类: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原则上每类评选2名,总数10名左右,另设提名奖10名。

三、评选办法

评选表彰活动分为宣传动员、基层推荐、公示初评、复评审核、表彰颁奖、学习教育等阶段。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推荐以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机关党组织为主。推荐材料包括候选人事迹简介、详细文字材料、推荐审批表和一张免冠登记照片。候选人事迹简介材料500字左右,免冠彩照像素不小于1M,详细文字材料2000字左右,事迹简介详细登记照可报电子版,推荐审批表须报电子版和纸质版。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

电子邮箱:zxwmb_2009@163.com,联系电话:2728747,邮寄地址: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竹溪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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