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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殡仪馆坟墓治理工作公告(二)

时间:2019-09-11 17:10:33      字体:  打印  播放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溪县“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溪政办发〔2019〕2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县殡仪馆墓地实际,2019年7月4日,县殡管所发布坟墓治理公告,要求埋葬在竹溪县殡仪馆辖区内的所有坟墓的墓主亲属,必须在2019年7月20日前到县殡管所进行登记,签订坟墓治理协议书。 

截止2019年9月10日,尚有61座坟墓的墓主亲属未到殡管所签订协议。现将尚未登记61座坟墓墓主公告如下:

尚未登记坟墓墓主姓名:

沈洪英、胡艳珍、秦兴贵、宁  静、孙瑞琴、向吉兵

井本荣、冯秀芳、李祥凡、柯昌琴、李帮云、周开新

喻光清、黄志莲、刘兆群、熊荣元、周啟言、詹明林

黄正举、师利平、刘先波、张玉珍、程  霞、王福寿

余长海、李青山、周秀军、田立萍、蒲耀志、蒋彩霞

王  浩、李新华、刘纯龙、牛惠敏、刘家彩、钟帮金

吴凤慧、胡金龙、陈  军、徐文敏、夏丕国、田  琦

李尚华、刘金莲、惠阳春、曾宪正、李吉华、周本凤

谭谌伟、沈明荣、彭兴凤、张子华、严玉奇、张传宝

夏绍辉、郭芳存、谢绍芝、杨忠霞、马  东、徐永乾

谢国智

请上述61座坟墓的墓主亲属务必于2019年9月20日前到县殡管所进行登记,签订坟墓治理协议书。凡2019年9月20日前仍未登记和签订协议的,将视同无主坟墓依法进行改造。

特此公告!

竹溪县殡葬管理所  

二0一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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