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溪县“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溪政办发〔2019〕2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县殡仪馆墓地实际,2019年7月4日,县殡管所发布坟墓治理公告,要求埋葬在竹溪县殡仪馆辖区内的所有坟墓的墓主亲属,必须在2019年7月20日前到县殡管所进行登记,签订坟墓治理协议书。
截止2019年9月10日,尚有61座坟墓的墓主亲属未到殡管所签订协议。现将尚未登记61座坟墓墓主公告如下:
尚未登记坟墓墓主姓名:
沈洪英、胡艳珍、秦兴贵、宁 静、孙瑞琴、向吉兵
井本荣、冯秀芳、李祥凡、柯昌琴、李帮云、周开新
喻光清、黄志莲、刘兆群、熊荣元、周啟言、詹明林
黄正举、师利平、刘先波、张玉珍、程 霞、王福寿
余长海、李青山、周秀军、田立萍、蒲耀志、蒋彩霞
王 浩、李新华、刘纯龙、牛惠敏、刘家彩、钟帮金
吴凤慧、胡金龙、陈 军、徐文敏、夏丕国、田 琦
李尚华、刘金莲、惠阳春、曾宪正、李吉华、周本凤
谭谌伟、沈明荣、彭兴凤、张子华、严玉奇、张传宝
夏绍辉、郭芳存、谢绍芝、杨忠霞、马 东、徐永乾
谢国智
请上述61座坟墓的墓主亲属务必于2019年9月20日前到县殡管所进行登记,签订坟墓治理协议书。凡2019年9月20日前仍未登记和签订协议的,将视同无主坟墓依法进行改造。
特此公告!
竹溪县殡葬管理所
二0一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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