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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文化和旅游局、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以钱养事”) 考察公告(1)

时间:2019-08-13 11:12:06      字体:  打印  播放

根据《竹溪县文化和旅游局、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 ,现将检察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和山二黄传承展演中心岗位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选

1、报考检察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由县检察院组织考察,考察对象按照考察人数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

2、报考山二黄传承展演中心岗位的考生,由县山二黄传承展演中心组织考察,考察对象按考察人数与拟录用人数2: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

考察人选名单如下: 

QQ截图20190813111058

二、考察时间及地点

2019年8月19日至23日,根据考察单位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察。

三、考察工作有关要求

考察过程中,对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均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过程中,若发现其它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一)报考检察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由县检察院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二)报考山二黄传承展演中心岗位的考生,由山二黄传承展演中心组织考察,考察实行百分量化制,严格按照《考察细则》执行。细则中对学历、工作经历、表彰奖励、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要求,考生均需提供原始印证材料,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证核实后取消录用资格,列入考试诚信黑名单,并视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察细则》如下表:

QQ截图20190813111142

(三)其他相关要求

1、考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同时,还需提供个人自传以及报考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2、考生未在考察单位通知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检察院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山二黄传承展演中心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3、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考察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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