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竹溪县西关街(明清街)棚户区改造返迁安置工作方案》和《竹溪县西关街(明清街)棚户区改造返迁选房实施方案》的规定,依原非住宅房(门面)位置为主要原则排序,主街(含长龙路、气象路)非住宅房(门面)自东向西分边排序;主道(现八一路)非住宅房(门面)自西门口向北环路排序;原王家道子非住宅房(门面)东边依原房屋相对位置分别从北到南、西边依原房屋相对位置从南到北排序;原二完小、福利院的非住宅房(门面)从南到北依门牌号先单号后双号交替排序;原减振器路的非住宅房(门面)从南到北依次排序。仓库依签约时间先后排序。现将排序名单公告如下:
公告期限10日(自 2019年3月14日 至2019年3月24日 ),公告期间,被征收人可以通过电话、面询、书面材料等形式,就还房排序提出意见,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予以复核后处理。
附:《竹溪县西关街(明清街)棚户区改造非住宅房(门面、仓库)还房排序表》。
联系电话: 0719-2723779
竹溪县西关街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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