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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18-08-13 17:49:13      字体:  打印  播放

 根据《2018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公告》有关要求,现将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工作的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体检工作的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安排在2018年8月17--18日进行。地点:竹溪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三)体检人员

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因放弃体检资格或者体检不合格需递补体检人选的,按照《公告》规定依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张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自行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时不按规定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妊娠期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时要空腹,体检前几天饮食要清淡,体检前一天晚上9点以后至体检期间不进食、不饮水(含各类饮料)。

3、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表由县医院在体检完毕后集中送县人社局审核(313室)。

(五)体检的标准及项目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项目:1、血分析(全血细胞计数+5分类);2、肝功能2;3、肾功能1;4、空腹血糖;5、乙肝三对;6、感染因子;7、彩超(肝、胆、脾、双肾、泌尿系);8、心电图(12导联);9、DR(胸部正位);10、物理体检(血压、身高、视力等)。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对象

按照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3、考察时间

2018年8月24前完成考察工作。逾期不参加考察的人选视同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因此出现的缺额,按照《公告》规定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递补不超两次)。

4、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察对象要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是档案资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经历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以及录用后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用人员。

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人员;

(8)在考察过程中发现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并查证属实的。

三、有关要求

体检合格人选在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办公室领取《调档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及考生个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报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办公室。其中考生个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包括: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由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2、个人自传(主要包括个人学习、工作情况、个人家庭情况、个人社会认知、工作和思想状况、个人优点及不足之处、受到表彰与奖励情况等),自传要求800字(同时交自传电子档)。另外还需交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

联系方式

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0719-2728281

县人社局:0719—2721750

附件:

1.《2018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体检人员名单》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

3.考生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

4.《湖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

5.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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