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扬2016至2017年度劳动模范的通知》(溪政办发〔2018〕3号)要求,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定了10名拟表彰对象。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蒋开珍,女,46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清扫工;
毛仁义,男,58岁,县一中数学学科高级教师;
明昌海,男,50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明安祥,男,46岁,县自来水公司职工;
雷兆明,男,43岁,县中医院业务副院长;
李章贵,男,45岁,湖北治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 俊,男,44岁,湖北九湖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明言,男,41岁,县汇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晓莲,女,38岁,泉溪镇双桥铺村益群魔芋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王绍华,男,59岁,桃源乡羊角洞村委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公示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2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毛义文、喻雪丽;电 话:2737109;
电子邮箱:zxxzghjjb@163.com;
地 址:城关镇人民路288号
县劳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