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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工商局关于报送2017年度年度报告的公告

时间:2018-03-26 15:51:58      字体:  打印  播放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竹溪县各级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除外),均应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17年度年度报告。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http://hb.gsxt.gov.cn),填报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网上填报采取联络员身份验证登录,首次填报前请进行联络员注册,如需更换联络员可进行联络员变更。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信息,对其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公示,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今年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第五年,2015年7月至今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尚未移出的企业,将在今年7月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期满三年”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受到更加严厉约束和惩戒。在此,提醒以往年度有未年报情形的企业,抓紧补报年报并及时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以免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没有经营意愿的企业,请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各类市场主体在报送年度报告中,有任何困难和疑问,可向有关部门电话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1、县工商局信用监管分局:0719-2724702

2、城关工商所:0719-2726964

3、水坪工商所: 0719-2883399

4、蒋家堰工商所:0719-2813315

5、泉溪工商所: 0719-2840556

6、鄂坪工商所: 0719-2830078

7、新洲工商所: 0719-2888628

8、丰溪工商所: 0719-2843315

 

竹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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