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根据溪政办发[2017]86号文件,《竹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各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征收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督导,承担目标任务,完成参保率。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辖区内村(社区)所属村民以家庭个人为单位办理居民个人参保登记和缴费,确保辖区内应保尽保、应缴费尽缴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工作。现将有关登记、缴费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缴费参加我县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二、缴费标准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十人社发【2017】51号)规定,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
三、缴费时限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从2017年9月1日开始,到2018年2月底结束。
四、参保登记流程
(一)参保登记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不包括家庭成员中的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或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个人登记照片等资料到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城乡居民也可直接到乡镇医保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原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不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规定直接缴费。基础信息错误或不完整的,由乡镇医保服务中心、村(社区)采集基础信息,并对居民提供的证明材料和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录入和修正。
直属教育局的中学、小学(含城关镇中心学校所属二完小、三完小)、园(所)在校学生、幼儿由所在学校(园、所)负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以学校(园、所)为单位统一组织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在县人社服务大厅进行审核录入和修正。
新生儿由代理人携带新生儿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有关证件资料,到参保地的乡镇医保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一个保险年度内,新生儿只能在一个统筹地区办理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业务流程如下:
1.村(社区)统一采集、初审、记录辖区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信息,并定期将纸质登记资料汇总后报送至乡镇医保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统一将参保登记信息直接录入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
2.乡镇医保服务中心对报送的资料核对无误后,将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
3.学校(园、所)对收集的学生(幼儿)登记资料核对无误后,将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
尚未实现与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联网的学校(园、所),应将参保登记信息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的格式制作电子表格,并连同纸质登记资料报送县人社服务大厅进行审核录入和修正。
(二)变更登记
当参保居民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人员类别等登记信息事项发生变更时,应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等变更事项对应的证明材料,到所在村(社区)、乡镇医保服务中心、县人社服务大厅申请登记信息变更。经审核,将需要变更的信息录入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变更登记表》交参保居民确认无误后,办理变更手续。
当参保居民发生以下情形时,村(社区)或学校(园、所)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到县人社服务大厅或乡镇医保服务中心填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注销登记表》办理注销停保手续:
1.停保:包括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参军和统筹地区规定的其他情形。
2.注销:包括死亡和统筹地区规定的其他情形。
县医保局或乡镇医保服务中心通过信息比对等方式发现参保居民存在上述情形时,经核实后应办理停保和注销手续。对于参保居民停保的,应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对于参保居民注销的,应封存其个人参保和缴费记录等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缴费的参保居民,通过信息系统按自动停保处理。
五、缴费方式及流程
(一)村(社区)、学校(园、所)归集
村(社区)在县政府规定时限内,归集本辖区居民的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所属村(社区)办理居民个人参保登记和缴费。
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原则上以学校(园、所)为单位,在县政府规定时限内集中办理城乡居民个人参保登记和缴费。
各乡镇财政所由各乡镇统筹安排,协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
村(社区)、学校(园、所)每周将归集的本辖区居民、本校学生(幼儿)的医疗保险费结合实际,自行选择通过以下方式申报解款汇缴:
1.电子税务局申报:登录电子税务局,勾选出已缴费人员名册,生成《城乡居民医保(集体)缴税凭证》,凭《城乡居民医保(集体)缴税凭证》到所属乡镇的农商银行支行上解归集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
2.医保服务中心协助申报:对于操作使用电子税务局勾选有困难的村(社区)、学校(园、所),可将已归集的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到标准的核定电子表格中,报县医保局或所属乡镇医保服务中心,协助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集体)》,凭《通知单(集体)》到所属乡镇的农商银行支行上解归集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
(二)个人缴费
1.手机APP缴费:城乡所有参保居民可以通过手机APP直接缴费。(下载并安装湖北地税APP,首次登录需要注册和实名认证)。
2.农商银行代收:城关镇社区参保居民也可以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参保登记时开据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到农商银行城西支行缴费(地址:北大街祥龙金都一楼)。
特此公告。
竹溪县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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