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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人民法院关于文化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招标公告

时间:2017-11-06 10:06:38      字体:  打印  播放

根据工作现状,竹溪县人民法院需对院机关文化建设工程进行设计,现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设计范围:竹溪县人民法院内外相关部位的文化建设深度设计方案及相关施工图设计。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应规范、标准)。

3、项目费用最高限价:人民币98000元。

二、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设计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不接受企业联合体及挂靠企业的报名。

2、报名企业可在竹溪县范围内提供服务;

3、报名申请人必须资信好,经济实力强,无因失误或人为因素造成的工作明显错误记录,无违纪违规不良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受到任何举报,能够有效地履行合同。

三、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的在册人员)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近三年内开展工作业绩清单(须提供设计合同,不少于三项)等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竹溪县人民法院报名并领取招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9时00分,文件密封交至竹溪县人民法院408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将于2017年11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竹溪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标。

4、中标单位接到招标方相关通知后在8小时内有响应,24小时内有响应结果。

四、联系方式:

陈  茜  联系电话:17771946783   0719-2855265

纪检组  监督电话:0719-2733986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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