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1、比赛内容不限,演唱、舞蹈、器乐、戏曲、演讲、朗诵、相声、小品、杂技等适合舞台表演的才艺均可,单个节目时间限于6分钟以内。
2、比赛形式不限,个人、团队均可,组合人数不得超过10人。
3、比赛采取10分制。
4、参赛节目内容必须健康,编排新颖,形式多样。
5、舞台服饰要求得体,形象端庄大方,道具及伴奏碟自备。
6、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轮进行,进入决赛的选手须准备两个不同的才艺节目。
7、比赛分自我才艺展示和综合素质两个环节组成。自我才艺展示由选手自行准备,综合素质由协办、承办单位提供相关知识进行现场问答,两项得分相加即为选手最后得分。
8、决赛的选手全部表演完毕,按排名顺序,前三名选手须加赛一轮,决出一、二、三等奖。
二、赛时安排
从6月份开始策划筹备,7月上旬开始组织实施,并进入宣传阶段,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1日,9月下旬举行预赛;前15名进入决赛,11月中旬举行决赛。
三、奖项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优秀奖5名,鼓励奖7名。所有获奖者均获得荣誉证书和相应奖金。其中,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8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优秀奖奖金300元,鼓励奖奖金200元。
四、组织报名
才艺大赛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由报名两种方式,由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组织报名,报名时间截止7月31日,由团县委负责统计汇总。
1、组织报名:以各乡镇团委和县直各系统工委为单位组织报名。县直各系统工委务必选派3-5名选手参赛,有条件的乡镇可组队参赛。
2、报名条件:凡属竹溪籍公民均可报名参赛,性别、界别、年龄不限。外籍人员参加者参赛节目必须是颂扬竹溪且健康向上。
3、个人报名:个人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团县委报名。
4、报名电话:2726301
5、咨询电话:2730752
才艺大赛组委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