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帮助人民群众正确识别和了解防空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之规定,决定于2017年9月16日上午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放活动。
一、试鸣放时间:2017年9月16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1、预先警报:(9:30-9:40)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三个周期,周期间隔20秒。
2、空袭警报:(9:40-9:50)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三个周期,周期间隔20秒。
3、解除警报:(9:50-10:00)连续鸣3分钟,鸣放三个周期,周期间隔20秒。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是为了广大群众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试鸣时请大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秩序。
特此公告 。
竹溪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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