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竹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进行录入。进入“黑名单”的“老赖”,县人民法院将联合县信用办、县财政局、公共资源局、发改局、人行、工商局等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策奖励、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该批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为截止2017年7月19日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人员名单,对于曝光后仍拒不履行义务的人员,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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