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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时间:2017-07-10 17:55:59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根据上级法院关于文化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对本院文化建设整体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开征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相关概况

竹溪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一主两副,位于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西路,建筑面积7850平方米,主楼共8层(地下1层,地面7层)。该楼于2013年底正式启用。拟对综合楼及其附属设施、机关场院进行文化建设规划设计。

二、总体要求

1.整体设计。需将本院拟规划文化建设的范围纳入一个整体进行设计,并根据不同板块植入不同内容,在保持统一设计风格的基础上,条理清晰,布局统一,体系完整。

2.分步实施。将院机关文化建设分为走廊文化、场院文化、长廊文化等板块,拟用两到三年时间,依次循序推进,分步实施到位。

3.彰显品位。本院文化建设立足于“鄂渝陕毗邻地区明星基层法院”奋斗目标,综合融入地方人文特色,地域文化特点,审判工作特性,采用适当的表达形式,彰显较高的文化品位,有持久的保存、欣赏、教育和引导价值。

4.突出特色。体现司法工作特点和人民法院文化建设规律;展现本院独有的特色和成绩;展示本院干警的司法为民情怀和良好精神风貌。

三、设计单位条件要求

1.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设计相关经验和创新设计能力;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在报名时提交近年来所设计的文化建设的成功案例。

四、其他要求

设计单位自行勘查现场,了解设计标的相关情况。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资质或主要负责人证件复印件;

2.直接承接的成功案例相关资料复印件及实况照片;

3.委托工作人员参与具体事宜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设计方案征集要求

1.公告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取公告信息的潜在设计单位可决定参与项目设计。自行到现场勘查时,提前与本单位联系人联系,在工作时间到现场查看标的情况。

2.设计周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经联系登记后,相关单位可以参与方案设计;自公告截止之日起1个月内,向本院提交初设方案。

3.择优选取:经过本院组织初审,从所征集的初设方案中选取3个(本院可视方案征集具体情况,酌减入围名额),给予每个方案不超过5000元的设计补偿费,方案设计版权归本院所有。

4.后续洽谈:通过初审的设计方案,可进一步洽谈深度设计事宜,并按有关程序参与本项目深度设计的公开招标。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公告及报名起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2017年8月10日

2.报名地点:竹溪县人民法院508室

3.联系人:柯尚清  

联系电话:0719-2855210,18971919013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竹溪新闻网》、竹溪县人民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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