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许多国家都发生了甲型H1N1流感病例,我省也发现了输入性病例,由于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采取了有力有序有效的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了全省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国内出现了甲型H1N1流感二代病例,表明新型流感发生人际传播和社区传播的风险正在不断加大,也对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甲型H1N1流感是一种可防、可控、可治的急性传染病。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同时也需要广大居民给予理解和积极配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每个公民都有及时报告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义务,也有接受疾病控制部门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样本采集和医学观察与隔离的义务。
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全省居民朋友:
1、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同事近期从国外归来,请务必居家健康监测七天,监测期内不参加聚会,不探望亲友、师长,不去人多的公共场所。同时请留存旅行的相关信息,保留好旅途中乘坐交通工具的凭证,如登机牌、火车票等。
2、如果您看到新闻媒体正在寻找您或您认识的甲型H1N1流感的密切接触者,或者您出现了发热及急性呼吸道症状,请主动拨打120,我们将免费接您前往医疗机构检查就诊。请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接受医学观察。
3、请您保持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加强自我防范:
①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放松心态、营养膳食、坚持锻炼,确保睡眠充足。
②少去人群密集的场所,避免与看起来身体不适和有发烧及咳嗽症状的人密切接触。
③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水清洗双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事后务必洗手。
④保持环境卫生,勤开窗,保持您的居家和工作场所的良好通风状态。
⑤一旦您或您的家人出现流感样症状,请尽量在家休息,不要带病上班或上学。
⑥如需要就医,请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医时请您务必戴口罩,前往医院请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果您需要我们的帮助,请随时拨打公共卫生公益热线12320。
诚挚地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衷心祝愿您及家人幸福、健康!
湖 北 省 卫 生 厅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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